12月18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体学习。党委书记张启鸿主持学习并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法治领域坚持“两个结合”的光辉典范,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新局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进一步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理解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依法治校工作的强大思想力量和工作实践。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努力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职工理论学习和各级各类培训,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持续下功夫,引导师生用心感悟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践行者。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以更高标准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学校带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掌握党规党纪基本精神,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把铁的纪律规矩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奋力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忠实实践者。要主动对接国家战略需求,树立依法治校思路,创新依法治校策略,努力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要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在预算管理、项目管理、政府部门采购、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严格规范内控流程,围绕学校基建工程、人事管理、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法律风险点,制定有效防控举措,完善防控体系。
党委常委、纪委书记贺静围绕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学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党委常委、副校长朱运利,校长助理冯志新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