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活动要求,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相关遴选工作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校级推荐遴选工作,择优推荐人选参评市级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动践行时代使命,贴近人民、扎根祖国。
品德修为高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强不息、勇于奋斗,心理素质良好。
自身本领出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卫国戍边、文艺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主要事迹集中在 2023年1月至今。
二、推荐指标
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择优推荐,每个学院最多推荐1人。学校组织遴选1人报送市委教育工委。
三、材料报送要求
报市委教育工委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含典型特征、详细材料、事迹简介)、展示视频、省部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及《大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 2)。
推荐人选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包括典型特征、详细材料、 事迹简介、展示视频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典型特征指能有力概括 典型事迹形象的一句话;
详细材料不超过 3000 字,要求真实准 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不得插入图片 或视频;
事迹简介不超过 300 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性描述;
展示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荐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确 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横屏拍摄,分辨率为 1920* 1080P, 内容 配字幕,上传字幕文件,时长不超过 1 分钟,文件不超过 100MB, 格式为MP4,画面清晰,声音清楚);
获奖证书扫描件仅需提供省部级以上荣誉证书材料,需将扫描件汇总至一个 PDF中。
四、相关要求
1.各院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真实、材料准确。
2.各学院将推荐名单于2026年3月4日(星期三)8:00 前发党委学生工作部李婉莹老师(所有材料电子版按要求命名)。
3.党委学生工作部于3月6日下午组织答辩评审,确定校级拟推荐人选。
联系人:李婉莹 联系电话:87220959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