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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最美高校辅导员”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02    浏览次数:


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部、中央宣传部“最美高校辅导员”推选展示活动要求,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相关遴选工作通知精神,我校将开展校级推荐遴选工作,择优推荐人选参评市级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获评过市级、校级荣誉的辅导员,优先推荐 2023 年北京市“最美高校辅导员”、2025年北京高校“灯塔辅导员”“领航辅导员”人选。

2.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5年,主要事迹集中在2023年1 月至今。

3.政治信念坚定,师德师风优良,素质能力过硬,育人实效显著,示范作用显著。扎根学生、关爱学生,在重大工作中担当作为,获学生广泛认可;思政工作有特色、有创新,在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发展上成果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担任省、校级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能引领带动辅导员队伍成长。

二、推荐指标

学院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最多推荐1人学校组织遴选1人报送市委教育工委

三、材料要求

报市委教育工委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含典型特征、详细材料、事迹简介)及《高校辅导员信息统计表》(附件 1)。

典型特征:一句话高度概括个人典型事迹形象;

详细材料:应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及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情况等内容,要求真实 准确、客观详实、层次分明,不得插入图片或视频

事迹简介:不超过300字,为详细材料的高度概括

推荐材料需严格按照字数、格式、时限要求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相关要求

1.各院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真实、材料准确。

2.各学院将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于2026年3月4日(星期8:00 前发党委学生工作部李婉莹老师(所有材料电子版按要求命名

3.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资格审查开展综合评价,确定校级拟推荐人选。

联系人:李婉莹     联系电话:87220959

                          党委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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