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本部门开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4.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
5.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信息、保密、信访、统计、档案管理及移交、资产与经费管理等工作;
6.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对口业务部门的联系及对二级学院的工作指导;
7.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科研发展规划、科研政策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负责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制度的起草与修订;
2.负责学校各类科研项目、横向课题的管理,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控和管理,负责办理学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项目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和管理;
3.负责学校重大、交叉科研项目或产学研项目开发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科研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学校对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4.负责学校学术道德建设工作,负责学校教师科研业务的考核,参与组织科研骨干队伍、培养科研骨干等工作;
5.负责组织科研成果奖的申报、管理、成果推广和开发,负责专利的申报、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负责成果转化的管理;
6.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学校科协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性学术交流与科技活动、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7.负责产教融合平台的建设、管理及检查,负责校企合作协议的签署,推动落实校企合作项目;
8.负责学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各类基本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归档和分析;
9.负责学校产城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日常工作;
10.负责制定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制度,审批社会培训立项、合同和结项,负责社会培训绩效管理和质量监控;
11.负责学校社会培训数据统计与上报,编制年度继续教育发展报告,收集、整理社会培训项目资料,归档保存;
12.负责学校社会培训信息公开,巡查、审计等证明材料、整改材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
13.负责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与职业教育研究学术交流工作;
14.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