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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考试方案
2025-03-10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 年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

专升本转段考试方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 2020 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 才贯通培养的通知》(京教职成〔2020〕5 号)和等文件要求, 为努力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 习“立交桥”,服务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转型 提供人才支撑,立足学校办学特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校贯 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统筹协作,强化沟通交流,积极稳妥推进落实 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工作,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 学院共同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校长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院长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院长

副组长: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分管应用技术学院的副校长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学院主管招生、教学副院长 

 成 员: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党校办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 纪委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应用技术学院 院长、各相关学院院长、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 技术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的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相关二级学院院长。

二、资格确认

(一)报名资格确认 转段学生报名资格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北京 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 学院依据学生学籍信息、毕业资格信息严格审核,组织符合条件 的学生依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考试报 名。

(二)专科毕业资格确认录取报备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须再 次审核学生专科毕业资格,并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三、转段考试办法 转段考试积极贯彻落实贯通理念,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 持综合评价,由专业课考试、平时科目考试、能力突出项目三个 部分组成。其中专业课考试占比 40%,平时科目考试占比 60%,能力突出项目累计最高不超过 10 分计入学生总成绩。 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专业课 1 成绩*20% +专业课 2 成绩*20% +平时成绩平均值*60%+能力突出项目加分

(一) 专业课考试命题、内容及考试组织

1、考试命题。专业课考试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根据贯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专业类特点,在与对接高职院校认真沟通确定 的考试大纲的基础上,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负责命题,单科卷面 满分 100 分,阅卷工作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负责。

2、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见附件,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

3、考试组织。考试地点分别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和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举行,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统一安排考试巡考。

(二) 平时科目成绩 平时科目成绩为高职阶段各科成绩平均值(补考通过为 60 分),在学生参加专业课考试一周前,由各高职院校、北京信息 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统一提交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三) 能力突出项目 学生在高职阶段,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获得市级(含)以上 奖励,由各高职院校、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组织学生 填报能力突出项目加分表,并按照相关学生管理规定认证。加分 按照市级奖励加 3 分,国家级及以上加 5 分,同一项奖励多次获 奖取最高项不累加,能力突出项目总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

 四、录取备案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不低于 60 分为标准提出预录取名单,并在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和对接高职院 校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 生办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政策宣讲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对接高职院校相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政策 宣讲,及时回应,耐心解答家长和考生关心的相关问题,积极稳 妥推进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专升本转段考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贯通培养项目专升本转段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精神,为服务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提供人才支撑的关键环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 视,稳妥推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分工,统筹协作 各有关单位要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分工, 细化方案,沟通协调,步调一致稳妥推进考试工作。 (三)强化监督,严肃纪律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阳光招生,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