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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职业大学政府采购实施细则

2026-07-01

北职大校发〔2026〕3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政府采购管理,提升采购质量与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北京科技职业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使用学校资金采购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目录以外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所称集中采购,是指学校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学校将采购达到100万元(含)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采购采用以下采购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七)框架协议。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  政府采购需求

第四条 项目单位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有主体责任。

第五条  采购需求包括拟采购的标的及其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第六条  采购需求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依据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三)依据部门预算(工程项目概预算)确定;

(四)编写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

(五)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应当客观,量化指标应当明确相应等次,有连续区间的按照区间划分等次;

(六)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并尽可能明确其中的客观、量化指标。

第七条 项目单位在确定采购需求前,应当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面向市场主体开展需求调查时,选择的对象一般不少于3个,并应当具有代表性。

 对于下列采购项目,必须开展需求调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

(一)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含)以上的工程项目;

(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

(三)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

(四)上级单位或校内采购、财务及项目归口单位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

第八条  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项目单位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需求调查内容的,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对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应当按规定开展需求调查。

第九条  采购实施计划是指项目单位围绕实现采购需求对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购实施计划要依据法律法规结合采购需求特点来确定。

第十条  根据项目采购需求,资产处确定采购实施的组织形式、采购方式、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指导和协助项目单位编制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负责编制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订立安排,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预估)金额、最高限价,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采购组织形式和委托代理机构安排,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方式、竞争范围和评审规则等。

(二)合同管理安排,包括合同类型、定价方式、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方案、风险管控措施等,其中一般项目的风险管控措施可在合同文本中直接约定,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的风险管控措施在采购实施计划中单独编制。

第十二条 学校项目采购实行联合审查机制,由项目归口部门、财务处、资产处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并形成书面记录存档。

第十三条  必须开展需求调查项目的履约风险审查内容除采购计划中单独编制的风险管控措施外还应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

第三章  分散采购

第十四条  学校在履行分散采购程序时,选择公开招标以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如依实际情况选择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工程改造类)以外采购方式,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分散采购项目,如依实际情况选择公开招标和竞争性磋商(工程改造类)以外采购方式,由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资产处上报市教委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十五条 分散采购执行程序

(一)财务处负责下达项目预算批复并公示;部门预算须财务处审核通过。

(二)项目负责人填写《政府采购意向表》提交财务处、资产处审核。通过后,资产处负责在指定媒体上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意向。

(三)项目负责人填写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归口部门、财务处、资产处审核。

(四)项目负责人填写《分散采购审批表》,提交财务处、资产处审核。

(五)资产处负责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编报采购计划、立项。

(六)资产处代表学校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七)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编制采购文件,项目负责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按规定时间发布采购公告。

(八)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从财政部专家库或北京市财政局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评标(评审)委员会,项目单位可以从学校评标(评审)代表库中推荐1-2名代表作为专家组成员,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评标(评审)工作。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定,最终确定中标(成交)候选人。

(九)项目负责人确认中标(成交)结果,资产处审核通过后加盖学校公章,履行相关程序。

(十)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按规定时间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一)项目负责人根据中标(成交)结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并向资产处提交《合同内容确认表》。

(十二)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

第四章  集中采购

第十六条  组织形式

《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规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10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资产处组织采购,达到100万元(含)的采购项目由北京市采购中心组织采购。

第十七条  资产处组织采购的程序

(一)预算批复后,项目负责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查询有关产品品牌、规格、服务内容、入围供应商等信息,填写《集中采购审批表》、技术需求等文件,提交财务处、资产处审核。

(二)资产处负责在《预算一体化系统》《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平台》编报采购计划、立项。

(三)资产处负责在《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履行采购订单程序,项目负责人配合资产处完成。

(四)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并在合同上签字确认,履行相关程序。

第十八条  采购中心组织采购的程序参照第十五条执行。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参与政府采购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要坚持原则,严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廉洁自律,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第二十条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资产处有权不予办理相关合同手续,财务处有权不予支付相关款项,同时学校将追究项目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应政府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政府采购。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如国家和北京市等上级部门发布新的法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资产处负责解释。


附件: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审查表

附件

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负责人: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

年  月



表1

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明细:                     预算金额:      万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表2

采购需求编制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需求调查方式

□咨询  □论证  □问卷调查  □其他      

项目目标、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

(可附页)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3

采购实施计划编制情况表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组织形式

协议采购/电子卖场(金额)      元

分散采购(金额)               元

项目分类:

□货物   □服务   □工程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谈判 □其他                  

适用条件:(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填写)

采购代理机构


是否划分

采购包

□否

□是,本项目共分为   个采购包。

(划分采购包的分别标注各包的采购方式、采购需求、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合同管理安排)

竞争范围

□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只能从唯一合同商处采购

□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

供应商

资格条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法定的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项目单位可根据采购需求,规定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的特定条件,但不得妨碍充分竞争和公平竞争,人为设定歧视条款。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绿色发展

□支持创新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预留份额详情:

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

项目启动时间:_____年____月

采购过程时间:_____年____月至_____年____月

项目实施时间:_____年_ __月至_____年____月

评审规则:

□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单一来源方式协商议价


(可附页)














合同管理安排(主要包括合同类型、定价方式、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履约验收方案、风险管控措施等):

(可附页)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4         

采购需求调查情况报告

校项目采购审查小组:

    现将我单位***项目采购需求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背景及目标

二、采购需求调查方式及内容

专家咨询论证/问卷调查/面向市场主体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项目成交信息(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及其他相关情况

三、经调查,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如下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数量及单价:

技术指标(根据采购内容逐一填写,满足全部技术指标的市场主体不少于3家)

商务条款:

供应商资格:

四、附件

专家论证意见/问卷调查结果/3家及以上市场主体提供的技术方案、设计方案、组织方案、报价等支持材料。

特此报告。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表5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表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预算


采购方式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情况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是否通过

一般性审查

1.是否按照财库〔2021〕22号文等规范性文件采购需求管理有关工作要求,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


2.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


3.采购方式、评审规则是否合规


4.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是否合理、适用


5.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包括合同订立安排和合同管理安排


重点审查

1.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


2.除资格条件之外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设置是否合理


3.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


4.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


5.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6.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


7.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公开渠道发布信息)


8.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9.采购需求内容是否完整、明确


10.涉及后续采购的,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


11.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规定情形


12.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


13.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


14.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


15.合同中风险防控条款是否合适


16.是否明确知识产权方面的要求


17.必须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项目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


18.必须开展采购需求调查的项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


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审查结果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项目采购审查小组对该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

□通过审查。

□未通过审查。项目单位应当修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内容,重新报项目采购审查工作审查。

  月    日

归口部门(盖章)


审查人员:(签字)


财务处(盖章)


审查人员:(签字)


资产处(盖章)


审查人员:(签字)










备注:“是否通过”栏内,通过审查的在空格内打“√”,未通过审查的在空格内打“×”。对于项目采购不涉及的条款“是否通过”栏无需填写。


注: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项目单位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需求调查内容的,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对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应当按规定开展需求调查。项目单位须提供相关支持材料替代调查报告。



                                                                                            2026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