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学校专科、专升本学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按照规定,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未毕业学生予以清退,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清退工作安排如下:
1. 公示时间: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情况说明及相关材料发送至 dkyjjxy@bpu.edu.cn邮箱进行说明及申诉。
2. 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说明及申诉的,视为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期满后注销该批学生在学信网的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学籍。
3. 此次公示名单涉及原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原北京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原北京市机械工业局职工大学、原北京市机械局职工大学、原北京市汽车工业总公司职工大学入学的成人学历继续教育专科、专升本的学生。具体学生名单详见附件1。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9月30日
附件:成人学历继续教育学籍超期清退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