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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员示范岗”管理办法

2025-10-14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员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崇尚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驰而不息抓作风改作风。特修订中共北京科技职业大学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员示范岗”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工作实际,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开展创建“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在干事创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为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目的是教育全体党员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本职工作,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展现机关党员新时代新气象新作为。

三、具体范围

   机关全体在职党员(包含预备党员)。党员示范岗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四、标准规范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主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思想作风良好。艰苦奋斗,克己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3.履行义务自觉。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

4.服务师生热情。宗旨意识牢固,关心师生,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对师生态度热情、文明服务、主动服务,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5.履职尽责充分。爱岗敬业,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办事效率高,工作成效好。

6.纪律规矩严明。对党忠诚,遵纪守法;维护稳定,坚持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7.办公环境整洁。党员工位统一摆放“党员示范岗”标识牌,亮明党员身份,佩戴党徽上岗;工作中坚持文明礼貌、仪表大方;个人工位清洁整齐,无与工作无关的杂物。

五、监督机制

1.机关党委成立党员示范岗督查小组,由机关党委书记牵头,成员由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纪检委员组成。

2.党员示范岗督查小组不定期采取现场检查、听取党支部汇报、党员群众意见等方式对党员示范岗进行巡检,巡检结果向机关党委汇报并反馈所在支部。

3.对不符合标准的党员给予摘牌,由支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给予重新挂牌。

3.党员示范岗建设情况纳入党员评优、党支部评先和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4.机关党委每年度从党员示范岗中评选“党员示范之星”进行宣传,发挥榜样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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