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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留学生培养管理办法

2025-07-08


北职大校发〔2025〕150号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

关于印发《北京科技职业大学

留学生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留学生培养管理办法》已经学校2025年第四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

2025年7月6日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留学生培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留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加强留学生教育和管理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涉外教师在留学生教育、教学工作中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学校招收和培养留学生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留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我校接受教育的外国学生。留学生类别包括学历生、非学历生以及校际交换生、参加各类线上或线下培训、夏令营等短期项目的学生。

第二条  留学生工作是学校教育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体制机制。日常工作由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归口管理为国际教育学院,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专业建设、学生管理、教学实施等工作。

第三条 学校留学生管理工作以中外学生趋同管理为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招收、培养、管理和服务留学生,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章  留学生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统筹安排留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协同各二级学院解决留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的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留学生的教学任务下达、课时量统计、课酬计算、学生安全教育、住宿管理等工作。各学院应确定一名院领导分管留学生工作,并设立留学生辅导员,参照中国学生相关要求,做好留学生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留学生的校内日常管理由所在学院负责。校内住宿学生按照《北京科技职业大学留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后勤处和留学生所属学院负责及时向国际教育学院、保卫处、学工部等相关单位提供留学生校内住宿情况的动态信息。

第六条 留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岗位,按照学校班主任和辅导员选聘标准,辅导员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国际教育学院联合选聘,班主任则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国际教育学院指导下,由留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选聘,并纳入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的统一管理。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国际教育学院对留学生班主任和辅导员进行宏观管理和工作指导,各二级学院进行日常工作管理。

第七条 留学生应当尊重中国主权、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中国风俗习惯,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

第八条  留学生班主任主要完成班级建设、专业引导、学业辅导、就业指导等工作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九条  留学生辅导员主要完成法制教育、健康教育等日常教育工作和考勤管理、住宿管理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第十条  留学生的班主任和辅导员与国内学生的班主任和辅导员同等待遇,同标准考核。

第三章  留学生的教学工作量计量

第十一条 独立成班的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由国际教育学院下达,并报教务处备案。插班的留学生教学工作量按照教务处下达的该班工作量执行。

第十二条 校内在职专职教师承担留学生教学工作,按照实际发生的课时数填写工作量附表,纳入教师年度工作量,作为年度考核依据,课时费计算按照学校标准执行。外请教师与兼职教师承担留学生教学工作,参照现有学校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留学生的教学工作除特殊说明外,其他均纳入学校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管理。

第四章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文在OA系统公布)


校内发:各职能处室、教学单位、教辅单位。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党政办公室               2025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