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文件 >> 正文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校园开放管理规定
2025年10月31日 09:58

北京科技职业大学校园开放管理规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北京市高校面向社会开放的有关工作要求,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共建文明和谐安全的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校园开放原则

(一)坚持开放办学原则。在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主动向社会开放校园,提升社会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产城教协同育人,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

(二)坚持精准管理原则。根据实际合理划分开放区域,细化各公共场地、楼宇建筑的管理要求,提高服务水平,落实管理责任,不断提升校园精准化管理水平。

(三)坚持文明共建原则。发挥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作用,带动周边企业、社区居民共建文明环境,积极吸引社会力量、企业文化共同打造经开区文化高地。

二、出入校园通行方式

校园面向社会开放,校外人员可从指定校门入校,进校须提供身份证明身份证、港澳台居住证等),同时学校利用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加强对出入校园的留痕管理。

三、校园开放时间及人员、车辆通行规定

(一)校外临时出入校人员、车辆通行

南门、北门:开放时间为每天08:00-21:00。

东北门:主要面向体育场馆进出使用,人员、车辆凭会员证进出。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2:00。

东南1门、东南2门、西南门:为内部人员进出使用。

(二)有组织的校外人员

相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人员出入校园的时间、校门等,在首次入校园前48小时向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报备。

(三)快递、外卖货拉拉等人员

快递、外卖货拉拉等派送人员、车辆经过批准后可以入校到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四、机动车通行规定

(一)学校车辆识别系统中的机动车正常出入校园。

(二)委托服务方机动车持有学校规定车证的,正常出入校园。

(三)其他机动车入校,收费管理。车辆出校收费原则及标准根据《校园机动车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校外人员入校后管理要求

(一)校外人员入校后需听从学校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违反规定的人员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学校有权利禁止入校。

(二)校园内开放区域为公共区域(如图书馆、室外体育场、广场、公共绿地等),办公、教学、生活及其他楼宇不对外开放。来学校办理业务人员,经过校内对接部门审批后可以进入。

(三)校外人员不得占用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资源,损坏校园任何公共设施,照价赔偿。

(四)严禁发放、张贴任何未经学校允许的宣传物品以及二维码等。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入校

(一)无校内通行证的电动两轮自行车禁止入校。

(二)非本校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禁止入校。

(三)携带活禽、宠物等禁止入校。

(四)衣衫不整、举止不文明等人员禁止入校。

(五)携带下列物品的禁止入校:

1.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2.爆炸物品类

3.管制器具及具有一定杀伤力的其他器具类

4.易燃易爆品类

5.毒害品类

6.腐蚀性物品类

7.放射性物品类

8.其他危害校园安全、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六)携带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禁止入校。

(七)其他禁止入校的情况。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出校

(一)载货车辆无《携物载货校园审批单》的禁止出校。

(二)有发生校内违章、交通事故未处理等情况的车辆禁止出校。

(三)其他违反学校安全稳定规章制度的车辆未处理禁止出校。

(四)其他禁止出校的情况。

八、加强部门协同管理

(一)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作为校园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完善学校整体的校园开放管理规定,加强进出校园管理。

(二)各单位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所在区域的人、地、物、事、组织的管理。

(三)各相关单位部门要针对校园开放制定所分管区域的具体管理规定,加强对校外人员的教育引导,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九、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利临时封闭校园。

十、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